注释1:年营业额如果少于40万澳元,持股比例须达到51%以上,如超过40万澳元,30%即可,如果是上市公司,则只需10%
注释2:投资必须用于购置房地产、厂房设备、货物、以及商誉价值。本注释适用于将建立在悉尼和新州其它地区的生意。
注释3:营业额低于40万澳元,持股比例必须超过51%,营业额40万澳元以上,持股比例必须高于30%,上市公司只需1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