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
案例介绍01

1. 签证申请类别——115类别家庭最后成员团聚

2. 移民局拒绝理由——此申请中包括一名22岁的孩子,移民官认为这个孩子已独立成人,不再受申请人扶养,从而不符合家庭最后成员签证申请的要求。

3. 本事务所提交的上诉理由——本事务所提供证据证明该孩子仍在基本生活方面依靠主申请人,因此应当符合签证申请的要求。

4. 上诉局决定——同意本事务所提出的观点,作出决定驳回移民局的拒绝决定。

 

点击查看MRT决定书

点击回到MRT上诉案例介绍